商标侵权不知情,商标侵权不知情销售者责任

作者:新疆商标资讯网 2023-12-14 04:40:50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商标侵权不知情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商标侵权不知情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商标侵权怎么证明没有侵权故意

,按照回复如下:1,证明没有侵权故意是困难的。

商标侵权不知情,商标侵权不知情销售者责任

2,商标侵权的问题通常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解决。

如果有证据表明某人使用了与他人商标相似的标识,并且这种相似可能引起消费者的混淆,那么可能认定为商标侵权。

证明没有侵权故意需要清楚地证明使用标识时并无恶意意图,即无意冒用他人商标。

3,要证明没有侵权故意,可以通过提供相关证据,如购买商标、商标注册证、市场调研报告等来证明自己的使用标识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此外,还可以调取证人证词或雇佣专业的商标律师帮助辩护,以尽可能地证明没有侵权故意。

尽管如此,证明没有侵权故意仍然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依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来进行论证和辩解。

建议在面临商标侵权问题时,及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和协助。

经销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商标近似的产品是否受罚,该如何避免受罚?

本案的关键是看经销商是否明知该商品已经侵犯他人商标权,还进行销售。


如果明知,则认定侵权,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如果不明知,虽然也认定为侵权,但可以免于行政处罚。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执行〈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六条“关于对‘明知’和‘应知’如何理解和操作的问题”规定:经销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及侵权商标专用权商品的,是给商标专用权造成侵害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处这种行为时,对以下情况,应判定经销者为《商标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和《细则》第四十一条第一项所指的“明知”或“应知”:
1、更改、掉换经销商品上的商标而被当场查获的;
2、同一违法事实受到处罚后重犯的;
3、事先已被警告,而不改正的;
4、有意采取不正当进货渠道,且价格大大低于已知正品的;
5、在发票、帐目等会计凭证上弄虚作假的;
6、专业公司大规模经销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或者商标侵权商品的;
7、案发后转移、销毁物证,提供虚假证明、虚假情况的;
8、其它可以认定当事人明知或应知的。

对于经销者经销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或商标侵权商品为非明知、非应知的,应当告知其立即停止经销该种商品,对于及时停止经销该种商品的经销者,可以免于行政处罚,经销者应当消除侵权商标标识,侵权商标商品不得再进入流通领域。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商标侵权不知情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商标侵权不知情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