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商标设计代理,标志商标设计

作者:新疆商标资讯网 2023-12-16 14:24:35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标准商标设计代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标准商标设计代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律师事务所可否从事商标代理业务?

2012年11月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司法部以工商标字〔2012〕192号印发《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管理办法》。

标准商标设计代理,标志商标设计

该办法允许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只要按要求对有关办理事项办理备案手续即可从事该业务。依据为: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当事人委托,指派律师办理下列商标代理业务:

(一)代理商标注册申请、变更、续展、转让、补证、质权登记、许可合同备案、异议、注销、撤销以及马德里国际注册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主管的有关商标事宜;

(二)代理商标注册驳回复审、异议复审、撤销复审及注册商标争议案件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主管的有关商标事宜;

(三)代理其他商标国际注册有关事宜;

(四)代理商标侵权证据调查、商标侵权投诉;

(五)代理商标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六)代理参加商标纠纷调解、仲裁等活动;

(七)担任商标法律顾问,提供商标法律咨询,代写商标法律事务文书;

商标代理机构设立条件有哪些?

您好,条件有:

(一)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固定办公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有3名以上商标代理人;(三)注册资本不少于五十万元;(四)商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应含有“商标代理”、“知识产权代理”或与此类似的表明从事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的字样;(五)核定的企业经营范围包含商标代理或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六)符合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规定的商标代理组织的总量和要求;(七)符合商标代理行业管理规范和强制性标准要求。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标准商标设计代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标准商标设计代理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