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失败后再申请,商标申请失败后再申请可以吗

作者:新疆商标资讯网 2024-10-04 20:41:05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商标申请失败后再申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商标申请失败后再申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申请注册的商标出现相同或近似的该如何处理?

  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分别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交送在先使用该商标的日期的证据。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应当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应当在三十天内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超过三十天达不成协议的,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商标局已经通知但申请人未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未参加抽签的申请人。  

商标申请失败后再申请,商标申请失败后再申请可以吗

1、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且于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商标应当对于这些申请注册商标进行审查。  

2、经审查,仍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符合初步审定的规定时,商标局应当通知申请人协商。商标局发出协商通知书之日起20天内,视为送达。  

3、自协商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天内,有关申请人未达成协议或者未将协议书报送商标局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抽签。  

4、申请人均不能如期到达商标局或者均拒绝抽签时,有商标局调查并作出裁定。审定一个申请人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  

5、抽签议程由商标局审查处处长或者其指定的人员主持,有关审查员到场。当场填写《商标审定抽签决定书》,并由有关申请人。

商标注册拿到了受理通知书,商标一定会过吗?

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仅是表明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商标局受理,并不该商标就一定能通过。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形式审查符合法定形式,并缴纳费用后,商标局予以受理并发受理书书面通知申请人。受理通知书是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后给当事人的回单,告知申请人其申请注册的商标已受理其,并告之其申请日,并不表明所申请商标已被商标局核准注册。申请注册的商标只有经实质审查程序后,商标局才会作出初步审定或驳回的决定。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依照商标法及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或者驳回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商标在提出申请之后但尚未核准注册前仍为未注册商标,仍须按未注册商标使用。如果使用该商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不影响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该行为的查处。因此,商标受理书不能作为其商标使用的合法性证明文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商标申请失败后再申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商标申请失败后再申请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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